【CLECSS 70】小律师加班那点事儿

时间:07月01日
来源:CLECSS
作者:CLECSS

作者:Simon Mui 梅品和,CLECSS创办人,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,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,纽约/英国/香港律师,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。

以前在上海工作时,《第一财经》有个节目叫《上班那点事儿》,今天也来篇小律师的加班那点事儿》。无论在律所还是在公司工作,最讨厌的莫过于周五6点刚要下班时,被留下来干活。感觉就好像你刚跑完马拉松,明明快点终点,要躺下来的时候,突然间有人告诉你前面还有1000米。

加班费的问题

回想,我除了以前做暑期工时,从来就没拿过加班费。律所的运作模式,是给你一个略高于市场的薪酬,然后就期望你加班。这个在Associate level 基本上都是这样。在我美国JD毕业时,即2006年,那时听过有些顶级所,例如Skadden,对法律助理也有补偿的安排。不过时代过去,加班很难再有补偿。不过其实再想想,对于年轻人来说,如果加班能多学些东西,证明自己对律所的存在价值,也不失是一件好事。还记得在金融风暴时,某外所的律师的MSNTitle 就是“加班光荣”。

加班的吃饭和交通问题

加班其实还有个好处,就是晚饭可以客户报销,这样可以把饭前剩下来。以香港为例,很多时候报销上额是100块港币,基本上够在翠华等茶餐厅买一个饭加上一杯冻柠茶。其实也不会太影响交际,你把中环附近加班的律师和Banker约出来,各Charge 在各自的项目上,也可以达到正常的社交效果,唯一分别是吃完后还要上班。当然,如果你子夜才回去,连交通费也省掉,因为可以打的报销。

寻找加班后的正能量

以前加班回到家,我总是花一小时把众多法律界朋友发到我邮箱或粤港土兔的Inbox(SBWM)的Career 电邮回答后才睡觉。虽然辛苦,但我牺牲一小时的睡眠时间可能会影响大家一辈子的决定,总也算值得。希望加班的朋友都能找到乐趣和意义,即使找不到,回家后睡前的一小时时间总归属于自己的,希望各位CLECSS朋友都能享受一小时的自由,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