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CLECSS 844】律师:我成长中的中秋节

时间:06月15日
来源:CLECSS
作者:CLECSS

作者:Simon Mui 梅品和,CLECSS创办人,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,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,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,纽约/英国/香港律师,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

引言

各位CLECSS朋友们,今天中秋节,祝各位中秋快乐!今天内地放假,香港还要上班。(注:读者可能很奇怪为什么香港中秋正日不放假,主要原因是因为中秋的活动,例如赏月,灯笼等都在晚上,所以香港一般就中秋节翌日放假,让大家晚上可以玩得晚一点。)

香港小时候的中秋节

小时候我还没有想过做律师。那时候的中秋意义,在于跟家人一起,享受天伦。对于在香港出生成长的我来说,小时候接触内地很少(听说那时候内地中秋节没有假期)。虽然接触不多,但小时候都在中国传统的中秋故事成长,嫦娥,玉兔等。所以小时候也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去中国大陆看看,看看真实的中国大陆社会是怎样的。那时候我们还是玩那种点火的传统灯笼。我最后的灯笼后来被火烧掉,而我的童年也宣告结束。

美国的中秋节

第一年去了美国读法学院,中秋节很很、想家。第二年,中秋节对我来说有更深一层的意义。我明白中秋不只是“我的家庭”,而是“无无数数中国人的家庭”。那年我进了中国学生会,采购了全校中国学生的中秋节晚餐的食物和月饼,去了国际学生中心借了中国国旗。当我看到中秋晚宴坐满中国人,在海外一起团结,心里一片感动。那时候我深深明白中秋节不在是个人的中秋节。你中秋节自己快乐时,也要让身边的人快乐。中秋节的意义,最能在我们这些在海外漂的中国人体现出来。

回国后的中秋节

回国后,因为后来曾经到了京沪工作,也有几年的中秋节不在香港。但我知道,中秋的意义不限于自己的家庭,而是“无无数数中国人的家庭”。现在,每年中秋节对我来说,是每年巡回学校讲座的开始。每年九月,学校开学,中秋节过后,我就可以开始去全国各地的法学院做讲座。这些年来,很多朋友跟我说,你常跟年轻律师一起,对你的事业没有用。但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,有意义的事情不一定有用,而有用的事情却不一定有意义。

结语

各位CLECSS朋友们,祝各位中秋快乐!每年中秋,我都会有特别感觉。以前每年都跟家庭在一起,享受天伦。现在除了我自己中秋快乐外,我也希望所有中国法律人都中秋快乐。这晚,我会筹划一下这学年的访校之旅,期待在未来一年在中国各地见到各位年轻法律人!再次祝各位中秋节快乐!